约585.36亩地!亳州土地征收公告来了!涉及谯城和高新区!
2022年04月20日 16:08 来源:新安房产网 作者:佚名土地征收预公告又来啦!!!
近日
小编在亳州政府网看到
土地征收公告
涉及谯城区陈抟社区
高新区张良、牡丹、神农、老君、方园、木兰、云渡、望龙等社区
约585.36亩地!
征地用于城市建设和开发需要
一起来看看吧
1、亳州市2022年第 1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因亳州市城市建设需要,亳州市2022年第 1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
该批次拟征地块位于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三社区管理中心张良社区和谯城区十八里镇陈抟社区,共拟征收集体土地24.6883公顷(370.3245亩),其中张良社区土地24.0163公顷(约360.2445亩)、陈抟社区土地0.6720公顷(10.08亩)。具体位置、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亳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
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予以核对和确认。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各种农作物和建筑物,违反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2年4月13日
2、亳州市2022年第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因亳州市城市建设需要,亳州市2022年第3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
该批次拟征地块位于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 一社区管理中心牡丹社区、第三社区管理中心张良社区、第四社区管理中心老君社区,以及第五社区管理中心神农社区、方园社区、木兰社区,共拟征收集体土地4.1707公顷(62.5605亩)
其中牡丹社区土地0.1701公顷(2.5515亩)、张良社区土地0.1497公顷(2.2455亩)、老君社区土地2.4061公顷(36.0915亩)、神农社区土地0.7256公顷(10.884亩)、方园社区土地0.1077公顷(1.6155亩)、木兰社区土地0.6115公顷(9.1725亩)。具体位置、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亳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
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予以核对和确认。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各种农作物和建筑物,违反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2年4月13日
3、亳州市2022年第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因亳州市城市建设需要,亳州市2022年第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交通运输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
该批次拟征地块位于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五社区管理中心云渡社区、望龙社区,共拟征收集体土地9.4326公顷(141.489亩),其中云渡社区土地5.6009公顷(84.0135亩)、望龙社区土地3.8317公顷(57.4755亩)。具体位置、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亳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
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予以核对和确认。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各种农作物和建筑物,违反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2年4月13日
4、亳州市2022年第5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因成片开发需要,拟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因成片开发需要,亳州市2022年第5批次城市建设用地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工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
该批次拟征地块位于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四社区管理中心老君社区(原十九里镇张庄村),共拟征收集体土地0.7321公顷(10.9815亩)。具体位置、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亳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
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予以核对和确认。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各种农作物和建筑物,违反规定的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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