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谯城区立德镇、华佗镇、陈抟社区、牛集镇共计约380亩地
2021年11月01日 15:08 来源:新安房产网 作者:佚名近期
谯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了
关于两批次征收土地的公告
涉及谯城立德镇立德村86.094亩
华佗镇五里村173.46亩
十八里镇陈抟社区102.6亩
牛集镇张沃村17.667亩等
共计约380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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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 谯政〔2021〕89号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亳州市谯城区2020年第5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积
被征收土地位于谯城区√立德镇立德村(2020-7地块)面积5.7396公顷√华佗镇五里村(2020-8地块)面积11.564公顷√十八里镇陈抟社区(2020-23地块)面积6.84公顷总面积24.1436公顷的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用于城镇建设
(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本次征地补偿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执行,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区片征地综合地价Ⅰ类每亩48600元、Ⅱ类每亩46100元。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谯城区调整被征收集体土地青苗、房屋及地上附属物补偿标准的批复》(亳政秘〔2020〕117号),据实补偿。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办法
采取货币安置和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办法,对符合《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办法(修订)〉的通知》(亳政秘〔2017〕8号)规定的被征地农民,由所在街道、辖区政府核实依法报谯城区人社局办理被征地养老保险。
五、其他事项
被征地村民应维持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凡在此范围内抢栽、抢种的各种农作物和林木,抢建的房屋和其他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如不服省政府作出的《关于亳州市谯城区2020年第5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21〕474号)批复文件,可在六十日内向省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2021年10月20日
02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 谯政〔2021〕90号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亳州市谯城区2021年第7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位置及面积
被征收土地位于谯城区牛集镇张沃村(2019-137地块)面积1.1778公顷的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用于城镇建设
(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本次征地补偿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执行,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区片征地综合地价Ⅰ类每亩48600元、Ⅱ类每亩46100元。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谯城区调整被征收集体土地青苗、房屋及地上附属物补偿标准的批复》(亳政秘〔2020〕117号),据实补偿。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办法
采取货币安置和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办法,对符合《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办法(修订)〉的通知》(亳政秘〔2017〕8号)规定的被征地农民,由所在街道、辖区政府核实依法报谯城区人社局办理被征地养老保险。
五、其他事项
被征地村民应维持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现状,凡在此范围内抢栽、抢种的各种农作物和林木,抢建的房屋和其他构筑物等不予补偿。
如不服省政府作出的《关于亳州市谯城区2021年第7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2021〕475号)批复文件,可在六十日内向省政府提出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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